建筑公司缺少成本发票,尤其是分包给“个人老板”的,这应怎么处理呢?
按照规定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分包给“个人老板”,提供的建筑服务,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,超过500元的应按照28号规定取得发票。
解决办法:
可以分包给其他公司,或者个人老板可以去代开发票。
具体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合法的解决办法,找票顶替不是个办法!
缺少成本发票的现象
在我们工作中,还是要把好成本收入这一关,没有发票就不能税前扣除,就会导致税负过高。那么,我们该如何去做呢?
从进项票下手!
01.整理公司常常没有进项票的项目
做一个分类,哪些严重就着重去注意它,有限去解决它,其他次要解决。
02.根据公司的情况,制定相关的制度
找到问题的原因,如果是供应商的问题,可以和供应商进行沟通,实在不行,那就建议换个供应商了;如果是员工的问题,可制定报销规章制度,无票不报销,报销必有票,严格执行,除非有特殊情况。
03.特殊的规定
经常会出现帮客户垫支的,么可以制定相关流程,让客户将票送回。如果企业有很多劳务人员,却不愿意代开票,可以做好人员的安排,成为自有员工或是外包(可通过灵活用工平台)的形式,这样就可以取得发票了。
04.税收优惠政策
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是保证业务真实!纳税前的筹划不是逃税漏税,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降税。更不要拿税收优惠当做偷逃税款的捷径。
问题都是有解决的办法的!
缺少进项票那都不是事,是事就一会儿,只要找到正确的解决办法,所有都能迎刃而解!